因果律訓 附真人真事 -- 借屍還魂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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淫人妻女之慘報
南海堂 75•12•5•
南海堂觀音人士降:
| 詩: | 淫為首惡種禍根 | 石家案前求聖神 |
| 妻離子亡為何故? | 淫人妻女冤報伸 |
示: 春夏秋冬四季不停之轉換,年復年,月復月,歷久如是,此為天地間自然循環之理,如今臘月又至,轉�袪●H冬將去,春又來,吾望天下修士,均能明此天地循環之理,速把握有限人生,明悟人生之意義早日修道,以期斬斷歷世無限曠劫,所累集之恩恩怨怨,因因果果之孽債,否則此世不修身,更待何世修此身,若再不悟此因果循環報應之理,將辜負 上天諸界仙佛苦口之慈喚:望悟之。
另壇前焚香,求吾神開辦因果者,先命無法站立之石樺○信士到壇前侯辦,另石母老信女亦同賜坐。
查石信士,現患病全身浮腫,雖由腎病而起因,但兩足之難支失力,乃為坐骨神經俗稱「骨刺」之後遺症。
八年來,信士已歷經數次生死邊緣,如今妻離去,子不認,拖著滿身因果冤孽病,求生不能求死不得,身無分文,飢病纏綿奄奄待斃,幸賴爾母親情之偉大,不念子之不肖,而照顧爾之起居。
風燭之年,尚為壯年之子而憂,爾心何忍?今念爾母老信女之虔誠,特開示信士之因果:
爾之病,可說是罪有應得,乃可謂之因果報應,十二年前,爾以司機為業,且已娶妻生子女各一,豈知爾不好好把握此安樂之家庭生活,�珗◎x起淫心,利用駕車之便,誘拐有夫之婦王女成姦。
聖賢曾曰:「萬惡淫為首」,爾為了一時邪念所起淫心,却破壞王女原有幸福家庭,更種下爾如今所承受,生不如死之冤孽因果病。
原王女所嫁者,乃一老實之退役軍人,早年渡海來台,功在社稷,雖有夫婦年齡相差甚大,但恩愛非常,且已生下四位子女,原全家過著平安,其樂融融之美滿生活。
自爾勾搭,且誘其離家外出,與爾雙宿雙飛後,即另築孽巢,久不歸其夫家
爾妻百般勸解爾回頭是岸,爾置若罔聞,身心已入邪淫魔境無藥可救,王婦受爾之蠱惑,已無法自拔,雖經王夫與其子女家人,一再苦心相勸回家團圓,無奈王婦已愈陷愈深,終難挽回王婦之心,未久王夫宿疾肝症復發,終急救無效,臨終前誓言報復,而含恨魂歸黃土,死前王婦並未親含收歛,王婦因夫病歿,更是無人管束,從此更大膽與爾相聚。
王婦所留下子女,幸有鄰居及其長女扶養,但另其四子因年幼,發燒失救而成終身呆痴之症,此罪均由爾而起,此後爾之因果罪孽已漸臨報應。
爾長子不幸於假日外出遊玩之時,車禍而當場死亡,此豈非冥冥之因果循環,爾子死後,爾妻見爾心已死,定難自首,終勞燕分飛而離婚,爾親生女不願隨父而隨母生活。
爾與王婦,均各無家累,故名正言順而同居,因爾工作本屬日夜顛倒之司機,從此開始患腎疾,且愈來愈嚴重,滿身水腫,百藥無效,八年前,王婦見爾已無法工作,身發異臭,遂離爾不告而去。
此後,爾已步入嚴重因果報應定律中,隨腎臟因果病而起,乃是「骨刺」,目前兩足發黑,無法站立,靠拐杖支行,爾現孑然一身,原妻女不認手足拒醫,虧爾母代安排於身邊同住。
慘哉! 既知如此,何必當初,此病神仙難醫,妙藥難救,自作孽不可活,汝病自惹,神仙更難救爾滿身罪孽病,今特示明如上,不必再懇求,此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