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律訓 附真人真事 -- 借屍還魂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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淫徒孽子罪無邊
本堂功過司 降 喜善堂 75•9•11•
示: 今宵冥府第五殿閻羅天子藉本堂開辦審案,諸生禮儀勿失,不可隨意走動,片刻將案桌椅移前向外,鸞務監理調配正鸞生,順序侯諭而扶筆,此示
冥府第五殿冥王駕前陰差 齊降
| 詩: | 伴隨主公登喜善 | 審理因果勸迷郎 |
| 末劫人心多變化 | 業愆討報惡自當 |
冥府第五殿冥王駕前記錄神 降
| 詩: | 喜善諸生燦毫光 | 登台降筆會賢良 |
| 著書傳世渡迷眾 | 代天宣化大展揚 |
冥府第五殿冥王駕前牛馬將軍 齊降
| 詩: | 陰陽一理善必興 | 登鸞伴主押惡靈 |
| 鏈枷鎖罪難饒 | 堂中審察辨分明 |
冥府第五殿閻羅天子駕前四大護衛 齊降
| 詩: | 天子審案斷明因 | 大道真理佑善人 |
| 百歲人翁世上稀 | 轉眼黃泉離凡塵 |
冥府第五殿王駕前文武判 齊降
| 詩: | 駕臨凡間伴王來 | 前因果報理當該 |
| 文武任職鎮案前 | 判審陰差兩邊排 |
冥府第五殿冥王駕前主判官 降
| 詩: | 主掌文筆臨喜善 | 李魂罪愆查明朗 |
| 虧欠交纏世代報 | 何不早修消業障 |
示: 主公已臨聖堂,奉王傳諭,眾陰差勿隨意走動,若驚陽間世人,王法嚴辦,決不寬貸,並請本案六部唱錄生,注意王駕登鸞,諸生恭接閻羅天子聖駕,余暫退。
閻羅天子 降
| 詩: | 閻王佑善審惡人 | 羅籌乖張造業因 |
| 天道真傳陰陽理 | 子鎮冥府伐惡心 |
閻王天子示: 命今夜隨本座到喜善堂各執事不得擾動在座各賢生,今夜藉喜善堂審案已過於動眾,望各執事切記,即刻宣諭升堂,命主簿官代執聖筆,命武判代傳口令,命陰差將罪魂押進堂內。
陰差曰: 稟主公罪魂已押到,叩請主公開審。
王曰: 現刻開審,重錄案證,以警醒世人,希汝罪魂與本座配合。
王問: 罪魂汝今夜何故又被拘提至案前知否?汝姓名是誰?陽間從何事,一一稟來。
魂答: 大王冤枉啊!冤枉啊! 吾在世是一個樸實之生意人,自歸陰後,一直被拘留在地府罪獄中,已被折磨得體無完膚,�悇O無辜之苦,口稟大王,今夜能否賜我自由?
王曰:孽魂汝能在陽間輕易欺騙而過關,今歸陰司後仍痴迷不悟,連本座也敢瞞騙,實罪該萬死,汝境主福神牒錄簿,已一一記載詳明,汝還敢強辯?
魂答:報告天王,方才我之言語,句句屬實,我確實是一個樸實之生意人,陰司不知何事故如此長期處罰我,無法超生,其中必有緣故,請大王明察。
王曰: 命武判將罪魂押出堂外,重打五十大板,加碾棍刑碾之。
魂答: 痛死我!�悇O痛死!請大王饒命,小魂願實招,請大王勿再用刑。
王曰: 可,但應實招陽間作惡作毒之事,否則再重刑。
李魂答: 小魂姓李名○雄,生前住於高雄市建國二路,為某公司外務員,專推銷電化製品,我所賺之錢專用於花天酒地,因為交上酒女,台南市人胡貴○,所以花費更大,因我之收入有限,而動公款,被公司發現後開除,我因無職業,而日日發費甚大,再受朋友之唆使,商議共搶劫數次,均得所願,遂而食髓知味,隨後我單獨行動,適逢某巷厝內母子二人,其女略有姿色,我當時動了姦淫之心,迫姦時受反抗,被我搯喉失手而斷氣身亡,我心慌又驚恐,其子年約五歲,我恐被指認,一不作二不休,而順手擧起坐椅,力打孩兒頭邊太陽穴數下而暈死,始逃離現場,以上屬實,請大王饒命。
王曰: 汝所招乃其一,另有不孝事項,再實招來。
李魂答:大王!小魂在陽世只犯此案,並無其他之案件,請大王勿再強求硬審
王曰:李魂汝再不實招,汝陽世不孝母親而打罵汝母,又汝母為汝而自盡之事,從實招來,否則再重刑。
李魂答: 請大王息怒,切勿再用刑,小魂願招就是,有關我母之事,是我入賭場輸得盡空,一身是債,被迫切切,我知母親有私房錢,欲向我母討錢還債務,我母不允又被罵,因我心急用錢又心煩,反手一推,使我母跌倒,而致半身不遂,此乃我無意,請大王息怒,勿怪罪。
王曰: 李魂再實招,汝母親被汝推倒後,半身不遂,致病之後情形從實招來。
李魂答: 母親被我推倒而半身不遂,失顧而致病,因我是獨子又無娶,無人代為看顧,我不孝我母,病時三餐不繼,既無請醫生醫治,又難為我母換衣洗身,致癢病併發,痛苦難當,叫天無應,呼地無援,不久自找床下農藥,服下自殺身亡,至今被押,此為我陽世作惡之事,尚望大王能看在堂中穿白衣長衫之師兄師姊面上,從新發落。
王曰: 既知有今,何必當初。今汝已實招,本座不必再為難汝,李魂聽著,汝在世奪財害命,迫殺母子二人,天地不容,犯陰陽二律,又不孝汝母,為世之大孽愆,本座判汝寒冰地獄三十年,服刑期滿,再打下阿鼻地獄五十年。至此審案已畢。命陰差將李魂押回冥府,小心行動,不得驚動陽間凡人,並謝諸位大德效勞,退堂!